謝謝讀者分享的故事,信中每一句都敲打著所謂“明眼人”的成見。通過幾位殘障朋友輾轉得知,這篇文章被轉發到了殘障人士的QQ群里,一位腿部患疾的朋友向欄目組說了聲“謝謝”,說很喜歡這樣的報道。這樣的消息令人感到欣慰,也提醒我們,殘障朋友多麼渴望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支持。
  2006年以來,聯合國《殘疾人權利公約》促使一種新的思維方式誕生:“對殘疾人的排斥與隔離並非殘疾本身所致,而更多的是由社會作出排斥殘疾人的決定所造成的”。殘疾不是個人應該應對的問題,需要整個社會和環境進行調整,使他們能夠參與社會生活。這個理念告訴我們,只要給予足夠的支持,每一個人都可以自主決策人生。
  比起許多盲人朋友,陳俊良的經歷算得上比較幸運:有較好的家境,有一位儘力給他創造條件融入社會的媽媽,遇到過一群真心喜歡他、陪伴他的同齡孩子,得到普通中學校長的接納——儘管學校里沒有專門為他提供的視障學習設備,但是這種和平凡孩子一同成長、接受普通中學教育的機會是大多數盲人不曾有的。
  我們確信,如果給予盲人足夠的支持,他們能做的事情有很多,能走得也更遠。希望陳俊良所得到的支持不僅僅是一種好運氣,而是更多殘障人士的日常生活。
  整理:劉昊
  欄目統籌:張瑋  (原標題:■欄目組回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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